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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钱雯雯 编|深海
7月3日晚间,ST摩登披露诉讼事项,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0112民初10104号《民事判决书》,就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长久”)与公司、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案件基本情况为,原告东莞长久与摩登集团于2015年6月8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原告认购被告摩登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500万股,发行价为15.25元/股,认购前述股票的总价款为人民币76,250,000元。原告以投资购买摩登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因各被告违法行为导致巨额投资损失为由提起诉讼。
上述诉讼中,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东莞市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6,144.4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31,144.49元,由原告东莞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负担。
ST摩登的面临的诉讼不止于此。近日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有股民对ST摩登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的案件获法院一胜判决股民胜诉。
投资者向ST摩登索赔的原因为,早在2022年1月17日,ST摩登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处以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6月29日,ST摩登披露了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一季报。同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已于6月30日完成定期报告审议披露工作,公司股票自6月30日起复牌。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天眼查显示,ST摩登成立于2002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于2012年2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官网显示,公司是一家全球时尚品牌运营商,主营业务聚焦于服饰箱包、护肤美妆、珠宝配饰三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