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定了。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受访人士认为,此次政策优惠将会对居民参与个人养老保险形成鼓励效应,从而有助于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
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此次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采用与此前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相同的EET模式,即缴费和积累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征税。更重要的是,领取阶段的税率从此前的7.5%降至3%,税收优惠力度明显加大。“3%与个税最低档税率一致,可大幅降低税收负担,这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快速推广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同时,会议明确,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各项配套细则有望加速落地,大概率也会在年底前出台试点。”业内人士表示。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正不断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三支柱”。第一支柱为主体部分,承担的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三者构成了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共同承担的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此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
今年7月,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法规部主任綦相在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银保监会积极会同人社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力争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早日实施。“目前,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出台的具体时间,还要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整体工作进度来确定。”
顶层设计推动新发展
据国家卫健委介绍,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养老金关系亿万退休人员生活。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积累了坚实物质基础,制度运行更加稳健,基金更可持续,能够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达到了12.6万亿元,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整体上收大于支。同时,中央财政补助力度持续加大,专项用于确保基本养老待遇发放。据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郭阳此前介绍,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的规模已经达到约9000亿元,今后还会进一步增加。
“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会在未来数十年产生深刻影响。”中信证券分析称,目前仍然存在缴费上限低、锁定周期长、缴纳个税的人群基数较小等问题,需要持续加大政策力度。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王宏鹤表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业务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体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沫楠 记者 彭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