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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来自两则公告的碰撞。
9月27日,前“果链龙头”欧菲光发布了《关于公司相关人员辞职及被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告》。巧合的是,在同一时间,东田微也发布了《关于公司相关人员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补充公告》。
据悉,欧菲光过去多年一直为东田微的第一大客户。此外,因苹果踢群所致,欧菲光近年一直处于巨额亏损状态,股价阴跌不止。但在此之前,欧菲光的大股东早已逢高减持套现过亿元。
任职长达20年副总翻车
根据公告显示,欧菲光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蔡高校的书面辞职报告,蔡高校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据了解,蔡高校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之全资股东,目前通过裕高(中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欧菲光股份2.84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73%。此外,蔡高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系亲兄弟关系,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蔡荣军为一致行动人。2002年至公告日,蔡高校长期任公司副总经理。
面对履历资深的高层管理人员突然离任,值得注意的是,欧菲光在公告内容下方同时表示,于近日收到蔡高校家属的通知,蔡高校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不过,经公司初步了解,蔡高校所涉事项系其个人案件,与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但蹊跷的是,几乎在同一时期,东田微也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小波,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法机构同为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机关。
需要指出的是,欧菲光是东田微第一大客户。2018-2020年,东田微对欧菲光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612.09万元、1.07亿元和1.83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26.49%、37.76%和39.99%。
资料显示,张小波于2019年11月至今在东田微子公司东莞微科任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而在此之前,张小波于2007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万普瑞邦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九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高位套现上亿元
从目前来看,由于案件正处于侦办中,两宗案件之间是否相关不得而知。不过,近年来,欧菲光被各种负面缠身,在与苹果公司终止采购关系后,公司业绩持续下滑态势了然。而在此之前,蔡高校已在高位套现过亿元。
回顾2020年,关于欧菲光业绩爆雷,早已有预警。自2020年7月以来,市场不断传出欧菲光被剔出苹果产业链消息。但当时欧菲光不断否认、辟谣,并表示“与美国大客户合作良好,订单情况持续稳定”。
回看欧菲光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其股价也曾发生巨震。2019年5月,公司股价接连跌停,不过此后公司股价很快迎来大幅度上涨,股价从最低7.50元/股,最高上涨至2020年7月14日的23.63元/股。
巧合的是,几乎在同一时期,公司股东减持不断。其中,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分别减持2691万股、1440万股,套现金额高达4.18亿元和2.26亿元。
此后,公司业绩与股价也很快迎来了双杀。2019-2021年,欧菲光营业收入分别为519.74亿元、483.50亿元和228.44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0.75%、-6.97%和-52.75%;归母净利润为5.10亿元、-19.45亿元和-26.25亿元,同比增长为198.24%、-481.39%和-34.99%。
截至2022年9月28日,欧菲光最新收盘价为5.51元/股,经过一轮长时间的阴跌后,欧菲光此时的股价,俨然与2020年年中的23.63元/股不可同日而语。
违规事件频现不止
历年来,欧菲光同时存在多次违规行为。违规类型主要包括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等。
具体来看,2017年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问题,公司误将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赔偿金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对应所得税影响金额确认为所得税费用。
2018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载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3日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协议书》,公司却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又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载明在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中,将控股股东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核算不符合相关规定。
2021年1月23日,欧菲光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8.1亿元至9.1亿元。而2021年4月17日,欧菲光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修正及致歉的公告》,修正后2020年度净利润为-18.50亿元。到2021年4月29日,欧菲光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欧菲光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9.4 5亿元。
欧菲光在业绩预告中披露的2020年度净利润与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欧菲光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属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