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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源科技,股票代码:68856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04 号),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力源科技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主营业务为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研发、设计和集成。
此前2022年9月29日,力源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对力源科技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已作了初步披露。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查明,力源科技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多列支研发费用、三会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具体如下:一是 2021 年度公司存在部分项目材料尚未完全发至客户项目现场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二是公司未按照实际工作工时情况对管理人员、仓管人员的薪酬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中进行分摊,还将少量原材料卸货费用等搬运费误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列支和管理不规范。三是公司 2022 年召开的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中的召开方式、会议地点与实际情况不符。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力源科技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万中、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沈学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力源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力源科技股民索赔的条件可暂定为:在2022年9月28日前前买入力源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