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上海王金龙律师
【资料图】
广东榕泰(600589)虚假陈述案法院正在审理中,股民索赔条件提示
广东榕泰股民索赔条件: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之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案件回顾:2021年5月15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东榕泰、ST榕泰,证券代码:600589)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证监会决定: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经查明,广东榕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2022年6月3日,广东榕泰在其2021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存在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责任纠纷,2021 年诉讼标的金额为 27,244,052.95 元,其中 9,322,228.03 元通过和解达成一致。
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广东榕泰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广东榕泰涉嫌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目前已有大批股民向法院提起了索赔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