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随着机动车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大家对车险的关注也越来越多。那么车子出险的时候,快速理赔的流程是什么的?如果理赔出现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一、车险快速理赔流程是什么?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流程大致上还是相同的。第一,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第二,定损修理;第三,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
此外,在处理车辆理赔流程的时候还需要具体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分析,即单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双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和多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这样细分的结果是对理赔流程的一个细化和完善。
具体操作是怎样的:
1、及时进行出险通知。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拨打电话报案。避免因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损失部分得不到赔偿。
2、协助查勘。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3、会同检验,确定损失。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4、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及其他证明。
5、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二、理赔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进行协商达成事故理赔协议,协商不成时,可进行投诉。如果协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