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零售拉动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规范促销行为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商报网

日,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以下简称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做好“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典型代表,网络零售已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引擎。

严查违法违规

相关统计显示,“6·18”等电商大促后容易出现消费者爆发式投诉的情况,问题集中表现为:先涨后降、虚假宣传、质量参差不齐、定金不退、发货迟缓、退换货受限、售后不佳、消费欺诈、快递延误等。

据介绍,该工作提示包括的内容有落实台主体责任,加强商品和服务审核,规范集中促销行为,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严格落实防疫管理措施,助力中小微商户纾困,切实维护灵活用工人员合法权益,强化政企沟通协作。

工作提示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强化监测监管,严格查处“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全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专家表示,今年疫情反复,中小企业受到了较为严重的冲击。在这一背景下,物流、材料、人力等成本都在升高,企业反复关停、产能不足,市场消费能力下降、消费态度偏向保守理,诸多因素导致中小企业生存困难。工作提示中纾困中小企业一条既表达了政策层面的支持,也是对台社会责任的督促。

有业内人士认为,工作提示会让各家电商在“6·18”大促时有所“顾忌”,不管是招商还是促销会更加规范。对于商家而言,能够在台上更好地开展促销活动,并且获客引流;对消费者而言,则有了更好的购物环境。因此,总体来讲,商家的经营环境和网络经营环境会更加清朗。

规范促销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公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针对网络销售等新业态,该规定要求,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同时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该规定还明确,网络交易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典型代表,网络零售已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引擎。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8.12亿人,快递服务业发展迅猛,业务量位居世界第一。但随着电商“蛋糕”越做越大,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少。

比如,部分商品出现“虚构原价”“先涨价后降价”等促销套路,满减红包、品牌直降等优惠名目下隐藏限制条件……这些行为让低价促销的购物节变成了消费者与某些商家斗智斗勇的一场“算术斗法”,侵蚀着用户对电商台的信任。

专家认为,针对网络促销乱象,电商台应积极主动规范促销行为,要真正将消费者体验放在首位。随着团购、直播的快速发展,商品折扣已然成为商家促销的“家常便饭”。但是,如果“购物节”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套路节”,那么将逐渐失去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对此,电商台应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尽好对入驻商家的审查核验之责,不能让买家费钱又费脑。此外,由于电商促销的时间节点和玩法都大体相似,如何加强创新、开发更多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以更好激发消费者的新鲜感、更好吸引用户的持久关注,才是各大台应着重努力的方向。

倡导理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提示,消费者要理消费,注意防疫安全。消费者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台企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报道,浙江省消保委根据年来的网络消费投诉情况,总结了网络促销购物“五要五不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各类促销活动时要擦亮眼睛,防止落入消费陷阱。

网络促销期间,商家会打出“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各类促销信息吸引消费者眼球,部分商家会利用“划线价”形式进行虚假价格促销,消费者也容易因为“低价”而购买一些自己实际不需要的商品,从而引发大量退货退款纠纷。消费者要提前做好购物规划,按需购买,通过多台多渠道对比价格,避免冲动下单。

消费者在网购时,往往更加关注选购商品的宣传描述信息,而忽略了商家主体信息。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台内的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不但要看商品描述信息,也要查看商家经营资质,选择亮证亮照的商家进行交易。

同时,部分台为了赚取用户流量,推出砍价免费拿、领现金、拼单返现等营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实际往往隐藏模糊活动规则、暗设兑奖门槛、优惠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消费者对于此类活动要谨慎参与,如果按照台要求完成任务后台未按承诺兑现奖励的,可截屏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各类营销短信和电话呈现集中爆发的态势。消费者看到此类推销信息时,应注意查看信息发送者是否经过本人授权或者允许,可按照短信提示进行退订。如果退订后经营者仍推送促销信息的,消费者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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