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9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紫晶”或者“紫晶存储”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7号)(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内容,证监会查明紫晶存储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一、欺诈发行;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关于欺诈发行。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储在科创板上市。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涉嫌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其中,2017年虚增利润合计21,62万余元,2018年虚增利润合计39,03余万元,2019年上半年虚增利润合计25,3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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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招股说明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涉嫌未按规定披露的2016年末、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7,500.12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3,500.12万元。
关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包括定期报告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宜。紫晶存储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紫晶存储《2019年年度报告》涉嫌遗漏披露14,500.12万元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
对紫晶存储欺诈发行行为、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行为,证监会拟对紫晶存储罚款合计3,668.52万元。同时,给予其他相关人员不同程度的处罚。
同日,紫晶存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紫晶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24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杨森律师团队分析后认为,暂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股民(包括机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在2020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期间买入ST紫晶股票,并且在2022年2月12日卖出或者仍持有该股票而产生损失的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