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艳
作为曾被李嘉诚、董明珠等“大佬”看好的白马股,长园集团可谓集当下热门概念于一身,如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光伏概念等等。不过,长园集团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公司此前不仅深陷造假门,还吃下监管层罚单。好在最近公司业绩预计实现扭亏,受损投资者可抓紧时间搭乘索赔末班车。
受损者切勿错过末班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1月17日晚间,长园集团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长园集团提起民事诉讼。近期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等文件,深圳中院对前述案件中63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前述投资者赔偿款合计约1,204.07万元,公司应负担案件受理费约17.12万元。
回溯历史,2020年10月23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证监局认定,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深圳中院起诉长园集团索赔。深圳中院一审判决63位投资者胜诉,专业证券维权律师表示,目前距离本案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的半年左右时间,符合条件的股民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于2017年3月14日到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长园集团,并在2018年12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均可发起索赔,您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业绩扭亏为盈
公开资料显示,长园集团创立于1986年,公司业务以“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产业”为主,“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的智能设备产业”为辅。经过近40年发展,长园集团旗下拥有3家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7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19家高新技术企业。
早年间,长园集团还一度被李嘉诚看中。通过翻阅公司前10大流通股东变动情况,早在2007年年报,李嘉诚旗下的长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和投资”)就新进为公司前10大流通股东,后经过几番持股变动,至2010年一季报晋升为公司第一大流通股东,并持续至2014年一季报,2014年中报,长和投资第一大流通股东的位置被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取代。
2019年年报,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流通股东,并延续至今。此后的长园集团似乎星光黯淡,公司不仅深陷造假门,还被监管层处罚,并面临投资者索赔。此后,由于资金紧张,为了回笼资金,长园集团则频繁出售旗下资产。
最近,长园集团的动作则是减持计划。2023年1月31日,泰永长征公布,公司持股9.77%股东长园集团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669.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不过,长园集团业绩向好或有助于投资者维权。最新财报显示,长园集团2022年预计实现净利润约6亿元至8亿元,同比扭亏;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7000万元至1亿元。
同时,长园集团还在年报业绩预告中表示,根据报告期内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件的法律文件,公司应支付赔偿款约0.5亿元。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会根据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实际情况调整预计负债金额。
对于相关事项后续进展,《红周刊》将保持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