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ST榕泰)第二次被处罚,股民索赔有两个条件

发布时间:   来源:李修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3月22日晚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榕泰、ST榕泰,股票代码:600589)公告称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8 号)。公告显示,ST榕泰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有:一是广东榕泰 2021 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广东榕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广东榕泰股民索赔专业律师

此前2020年5月22日,ST榕泰第一次遭到证监会立案,并于2021年5月15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二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则是在2022 年 12 月 28 日收到证监会分别对公司和原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46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47 号)。第一次行政处罚下达后,随即有投资者提起了索赔诉讼,而目前ST榕泰将面临证监会的第二次行政处罚,预计第二次行政处罚下达后,ST榕泰将再次面临投资者索赔。

广东李修蛟律师团队提示广东榕泰股民索赔条件有两个:(1)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ST榕泰股票并在2020年5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或后续卖出该股票的受损股民;(2)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2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ST榕泰,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盘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索赔。诉讼资料提交:微信号13719131860,邮箱:sugi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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