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3日,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雅本化学)13日公告,于4月12日、13日陆续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南京中院判决公司需向11位投资者支付合计194万余元的损失。
从诉请金额与支持金额分析,判决支持率约为56%。
(资料图)
案件源起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的误导性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雅本化学存在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不实的成份,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
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回复、《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关注函回复》披露朴颐化学2017年至2019年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 万元。
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年至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 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划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较《关注函回复》披露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44.58 万元和 2,687.63 万元。
雅本化学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雅本化学处罚40万元。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上述处罚下达之后,多名投资者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公司因违法披露导致的差额损失。
历经2年多,南京中院近日对上述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投资者赔偿一定比例的损失。
目前,上述判决仅为一审结果,公司是否上述尚不确定。
对于哪些投资者有权起诉索赔?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根据规定,在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16日之间买入雅本化学股票(300261),并且在2020年3月16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选择起诉索赔。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的时效为三年。针对雅本化学违披行为起诉的时效,将于2023年9月届满,时效期满投资者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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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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