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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晚,*ST紫晶和*ST泽达两家公司分别发布公告,称其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两家公司发布的公告,两家公司欺诈发行属实,两家公司因此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并被强制退市。
两家公司因为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这是没有任何悬念的事情。不过,令两家公司投资者欣慰的是,在两家公司股票被强制退市的同时,对投资者的赔偿似乎也有了相应的安排。比如*ST紫晶公司,中信建投作为紫晶存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与其他中介机构正在主动筹备投资者赔偿事宜,拟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上述金额为公司初步估算结果,基金规模将根据最终计算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进行调整),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这种先行赔付的方式可以高效、快捷地解决紫晶存储案的民事赔偿问题,适格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先行赔付程序直接获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至于*ST泽达,也有望成为又一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4月21日晚间,上海金融法院官微发布消息显示,其已于当日收到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泽达易盛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申请。起诉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
与此同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与4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关注到上海金融法院收到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泽达易盛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申请,起诉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投服中心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后续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征集并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如果该诉讼案转为了特别代表人诉讼,这对于保护*ST泽达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因此,尽管两家公司的欺诈发行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但幸运的是,对两家公司的索赔,基本上可以说是有了着落。这是不幸之中的万幸。相对于A股市场诸多的退市公司而言,持有这两家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反倒有些幸运了。
当然,这两家公司的投资者之所以有望得到赔偿,显然是因为两家公司的退市是由于欺诈发行引发的。而作为欺诈发行,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负有赔偿投资者的责任。而且欺诈发行事件,市场的关注度很高,包括管理层也是紧盯着这类事件,比如,证监会明确表示,依法支持适格投资者及时有效地追究违规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谈到了对这两起欺诈发行事件处理中的有关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一些安排。
对于欺诈发行公司,在强制退市的同时,证监会及有关方面能就投资者保护方面作出安排,这是很有必要同时也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在涉及到退市的问题上,在保护投资者方面,不应该只有欺诈发行引发的强制退市的股票,其投资者的赔偿问题可以在退市的同时得到安排,其他类型的强制退市,所对应的投资者的赔偿问题同样应该要得到安排,总体说来,就是要把赔偿投资者与退市的安排结合起来,这不仅适合于欺诈发行公司股票的退市安排,同样也适合于非欺诈发行公司股票退市的安排。
当然,并不是所有公司的退市都需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有些公司的退市却与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比如,有的公司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从而导致了股票的退市;又比如,有的公司退市是被大股东掏空的缘故。因此,这些公司的退市同样存在着赔偿投资者损失的问题。所以,对于这类公司股票的退市,有必要与赔偿投资者损失一并作出安排,而不是将退市的损失让投资者来承担,更不能因为退市了,这类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就不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