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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603088)7月21日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称,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5%;归母净利润6575.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30%。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公司成长能力整体表现卓越,基本面向好。
二级市场方面,主力资金显著增仓,截至7月25日收盘,宁波精达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其中,7月21日、2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精达6月公告称,持股31.98%的控股股东成形控股拟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此外,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良才、郑功的通知,其与通商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在成形控股减持完毕后,将成形控股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经初步协商,同意转让价格为10.58亿元。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成形控股将成为通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宁波市国资委。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解释,上市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后,责任主体还是该公司,不会对投资者索赔产生任何影响。鉴于宁波精达目前基本面向好,此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及时参与诉讼维权。
2020年10月21日,宁波精达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被查明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给予宁波精达和郑良才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自此,投资者诉宁波精达索赔案拉开帷幕。记者从刘鹏律师处了解到,该案件已在宁波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赔付金额比例值得关注。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6年9月27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买入宁波精达股票,并在2019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有索赔资格。刘鹏律师表示,上述索赔区间段内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