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002341)3月21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管理层已完成增持计划。
新纶新材原名新纶科技,主营业务是先进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新材料的精密制造,辅以净化工程业务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值得一提的是,新纶新材还是苹果供应链公司。
尽管有“果链”这块金字招牌,但新纶新材的业绩却不佳。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新纶新材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亿元-11亿元之间。公司股价也持续下跌,年初至今累计跌幅达25%。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新纶新材高管自去年10月份开始增持公司股票。3月21日晚,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廖垚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部分高管自增持计划发布以来,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增持股份金额累计为2340.63万元。
虽然董事长带头增持股票,但是公司股价却不“领情”。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一方面是对公司发展的信任,另一方面是给市场投资者一种信心,相信公司能够长远发展。但3月22日,新纶新材股价报收4.11元/股,较前一日基本没有变化,说明市场对公司高管增持自家股份反应平淡,或许是因为该公司之前的财务造假行为让大家望而却步。”
新纶新材于2019年6月2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5月,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新纶新材存在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问题,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处罚。
2021年11月,负责审理投资者诉新纶新材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深圳中院已下达示范性判决,确认新纶新材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示范性判决书下达前,公司已与部分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已有判决,赵敬国律师认为,凡是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新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19年6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均可以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诉讼。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本案示范性判决下达后,新纶新材已提起上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无需等待二审判决,可直接参与索赔。
记者 许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