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闯关IPO,业绩下滑,还有千万级诉讼缠身

发布时间:   来源:中访网财经

(来源:IPO日报)3月29日,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卓创资讯”)将创业板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会。

需要指出的是,卓创资讯作为被告,还有一起千万级的未决诉讼。另外,卓创资讯近年的业绩并不出彩,甚至还出现下跌。

业绩下滑或被重点关注

卓创资讯为大宗商品信息服务企业,包括大宗商品市场数据监测、交易价格评估及行业数据分析。根据业务类型,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分为:资讯服务、咨询服务和会务调研服务等。

从股权结构来看,卓创资讯实控人为姜虎林,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计控制公司46.8%的股权。值得一提的,卓创资讯2004年成立之初,创始股东名单中并没有姜虎林的名字,原因是彼时持股50%的第一大股东李学强为姜虎林的代持人。

成立之初股权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从业绩方面来看,2018年至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卓创资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3亿元、2.2亿元、2.18亿元、1.2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06.36万元、5875.75万元、5185.87万元、3036.54万元。其中2020年,卓创资讯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1.74%。

卓创资讯上会稿还显示,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5000.98万元,同比下降3.57%。

业绩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值得一提的是,业绩下降或引起上市委的重点关注。

截至3月24日,创业板今年IPO上会企业共有5家被否,其中2家就被上市委问询业绩下滑方面的问题。比如3月23日被否的电旗股份也是归母净利润已连续两年下滑,其被上市委要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自身核心竞争力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净利润持续下滑的风险。

上市委关注摘要,数据来源:深交所官网

需要指出的是,卓创资讯报告期内付费用户数量分别为17万个、15.9万个、14.89万个、12.94万个,呈下降趋势。而其同行业上市公司上海钢联同期分别为12.62万个、12.95万个、17.66万个、18.51万个,却呈增长趋势并在数量上反超前者。

从客户平均收入金额即ARPU值来看,卓创资讯报告期内分别为1195.66元/个、1383.77元/个、1466.3元/个、957.32元/个,而上海钢联分别为2253.42元/个、2627.05元/个、2201.55元/个、1177.45元/个,卓创资讯客户平均收入金额一直比上海钢联低。

付费用户数量及 ARPU 值对比,数据来源:上会稿

另外,卓创资讯报告期内一位副总经理或已在上海钢联门下。卓创资讯上会稿显示,陈陈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之后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上海钢联2021年2月的公告显示,聘任陈陈为上海钢联副总经理,陈陈曾任卓创资讯副总经理。

千万级的未决诉讼

除了业绩下降或被上市委重点关注外,大额诉讼可能同样会受到关注。比如2021年被深交所上市委否决的灿星文化和华夏万卷均被问及大额诉讼。其中,灿星文化截至2020年10月底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及仲裁共计8件,累计被请求金额约2.3亿元。上市委要求灿星文化说明未对上述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是否对灿星文化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市委关注摘要,数据来源:深交所官网

卓创资讯则是与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有色网”)有关。

2020年8月,卓创资讯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根据上述起诉状,原告上海有色网将卓创资讯(被告一)及卓创资讯的上海分公司(被告二)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抄袭原告有色金属 1#电解铜、1#铅锭、1#电解镍/1#金川镍/1#进口镍、A00 铝、0#锌锭/1#锌锭、1#锡、铝合金 ADC12/A356铝合金、氧化锌≥99.7%、1#银/2#银/3#银价格数据;立即停止对外提供上述价格数据,以及立即永久性删除上述价格数据。(2)判令两被告在《中国工商报》及被告一官网(www.sci99.com)、卓创资讯手机客户端、卓创资讯微信订阅号、红桃3电脑客户端平台的显著位置上连续30天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因两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两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

之后,上海有色网对诉讼请求进行过修改,特别是2021年4月左右,将索赔金额由10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

有意思的是,2021年11月26日,因上海有色网针对诉讼案件进行撤诉,故原诉讼案件结案。

但仅隔一个月,2021年12月27日,上海有色网针对诉讼案件涉及事项重新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立案。根据《民事起诉状》,新诉讼案件与原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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