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聚石化学公告称拟参与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若公司成为重整投资人,将自主开展液化石油气加工业务,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短期内改变业务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科创属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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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参与重整遭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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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聚石化学;证券代码:688669.SH)公告称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
据悉,此次重整海德化工将采用转让股权的方式进行,重整投资人需提供海德化工偿债资金,并0对价获得海德化工股权。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总偿债金额不低于2亿元,而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
据公告,受让的机器设备来自海德化工碳四综合利用二期工程及配套项目、三期生产装置配套罐区项目,主要包括:10万吨/年MTBE装置、6万吨/年裂解碳四加氢装置、3000NM2/小时甲醇制氢装置、4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精制装置和16万吨/年异辛烷装置等。
而要参与重整,聚石化学需要缴纳500万元竞价保证金,若成功入选,聚石化学还需提交45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第一季度,聚石化工实现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95.03万元、1166.5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5.53%、54.20%,公司认为经营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灯饰类塑料粒子毛利率大幅下降。
公司表示2022年一季度销售的灯饰类塑料粒子部分是去年三季度所签合同,合同价格确定后,八溴醚等原材料价格急速飙升,导致材料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利润。
此外,2022年一季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下降7603.51万元。
针对上述情形,交易所要求公司结合海德化工资产状况、评估价值等,说明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总偿债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合理性;补充说明破产重整程序中,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及义务,若重整协议无法协商一致,保证金是否存无法收回的风险;补充说明相关资金来源,本次及后续投资是否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项目研发、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结合公司的货币资金情况、债务情况及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的现状,说明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是否存在缺口及解决措施,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据公告,海德化工主营产品为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MTBE)等化工产品,经营范围包括:有机化学原料的研发,液化石油气(工业用)、石脑油、溶剂油、甲醇、乙醇、丙烷的批发等。
聚石化学2021年登陆科创板,主营磷化工产业(阻燃剂、五氧化二磷、多聚磷酸等)、改性塑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磷化工、改性塑料粒子、塑料制品以及租赁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节日灯饰、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光学显示、医疗卫生等领域。
此外,聚石化学认为海德化工及其业务能够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协同公司在建项目、深化产业结构。基于长远的战略发展考虑,公司拟参与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
但是,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协同效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披露海德化工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并说明海德化工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等。
合作业务此前已被问询,业务模式或变更?
据公告,2022年6月,聚石化学曾发布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并表示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宝化工)为实施主体,开展液化石油气加工业务,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委托加工及成品销售。
安宝化工购入原料及能源辅料后,委托海德化工进行加工,将高含烯烃工业液化石油气通过烷基化、加氢、精馏等装置加工制备出工业异辛烷及其他副产品,再将提取上述物质后的液化石油气、异辛烷等销售给下游石油化工、燃油销售公司。
双方约定,安宝化工负责原辅材料采购及销售,承担生产过程中基本费用并每月支付固定加工费,海德化工则负责来料加工生产并收取固定的加工费。2022年2月起,海德化工为安宝化工提供加工生产。
而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5月24日,海德化工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破产重组。也就是说,上述合作开始时,海德化工正处于破产重组时期。
当时交易所就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选定破产重组期间的公司作为委托加工合作方的原因及必要性;海德化工为破产重组公司,对公司新业务的稳定性、持续性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
而公司当时表示,选定海德化工开展合作,主要原因包括:海德化工的委托加工成本相较于公司自建烷基化装置具备一定成本优势;为公司在建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进行人才储备等。
此外,公司还表示,由于破产重组的存在,与海德化工的委托加工合作不具备长期持续性,后续委托加工合作的终止亦会对公司开展液化石油气业务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稳定性及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若公司需要终止与海德化工的委托加工关系,将对公司该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且如果公司无法找到新的委托加工方开展业务,该业务将会停滞或放弃。
在业务协同性方面,公司则表示开展液化石油气业务属于以可降解材料为中心布局的产业战略性布局,截止公告日该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在供应端、销售端、生产端等方面暂时没有直接的协同性,但在管理方面及技术积累方面可产生协同性。
然而,在此次公司拟参与重整公告中,公司又称2022年初,安宝化工委托海德化工开展液化石油气加工业务,若公司顺利成为重整投资人,将自主开展相关业务。
而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短期内改变上述业务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科创属性是否发生改变被重点关注
那么,公司与海德化工开展液化石油气加工业务是否会改变公司科创属性?这个问题也被交易所重点关注。
在公司公告开展新业务后,2022年6月,交易所就要求公司说明开展新业务对公司科创属性的影响。
公司则表示,没有因为开展液化石油气业务而减少对研发的投入,同时,2022年一季度,公司液化石油气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8159.06万元、88.66万元,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比例分别为8.65%、3.48%,对公司的财务表现不构成重大影响。
2022年一季度公司原主营业务占比仍超过90%,而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液化石油气业务收入占比低,公司仍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此次,公司表示若公司成为重整投资人,将自主开展液化石油气业务后,交易所再次要求公司结合海德化工资产状况、技术水平、研发投入、人员构成等,说明海德化工是否具有科创属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科创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