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润普食品;证券代码:836422.NQ)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正在冲刺北交所上市。
据招股书,公司形成了以山梨酸钾、丙酸钙等防腐类食品添加剂为主、以磷酸氢二钾和柠檬酸钾等其他类食品添加剂为辅的产品体系,公司为国内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主要生产商之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5项,其中,1项为合作取得,2项为受让取得,报告期内,公司仅取得1项发明专利且与山东理工大学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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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137.94万元、40212.44万元、51185.87万元、33671.71万元,其中,自产山梨酸钾收入占比分别为29.73%、32.13%、32.58%、26.31%,自产丙酸钙收入占比分别为13.39%、20.04%、18.79%、24.09%;按收入区域划分,各期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5.35%、69.94%、63.07%、67.07%。
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取得营业收入3.72亿元、4.09亿元、5.33亿元、3.56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481.16万元、2680.11万元、4319.67万元、4264.15万元,报告期可比前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业绩实现较快增长。
但我们研究发现,公司或遗漏关联方、关联担保,疑似与客户、供应商等关系紧密,产能或未完全披露,招股书对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的披露也存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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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遗漏关联方、关联担保,疑与客户、供应商关系紧密
工商信息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肖侠同时兼任日出东方(603366.SH)董事,监事王俊红兼任连云港源灌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而润普食品却未将上述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此外,2022年8月,润普食品对子公司连云港润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天进出口)存在连带责任担保3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润天进出口还存在多笔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而招股书似乎也未对上述关联担保情况进行披露。
另据工商信息,公司监事王俊红任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河国际港务)副董事长,灌河国际港务原董事兼总经理为武某某,而武某某任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该公司监事张某同时为南京扬子伊士曼化工有限公司监事。而据招股书,伊士曼化工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
据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熊新国曾任连云港格兰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特化工)和连云港树人科创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人科创)常务副总。
工商信息显示,格兰特化工是树人科创的全资子公司,树人科创为润普食品2019年第四大客户,还是公司认定的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
据工商信息,灌南英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禾贸易)与润普食品使用同一部电话0518-83***696办公,其实控人为公司股东连云港汇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陈晓冰配偶俞少英。
此外,据工商年报,英禾贸易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注册资本20万元,实缴资本0元,而2019年、2020年,润普食品通过英禾贸易转贷金额高达1137.95万元。英禾贸易于2020年12月注销。
公司或存大量剩余产能,排污情况也值得关注
据招股书“主要产品对应的现有生产线及产能情况”,润普食品现有柠檬酸钾产能14664吨/年,且报告期内无产能变动情况。
但据招股书“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柠檬酸钾产能分别为13277吨、13856吨、13258吨、5810.26吨。公司似乎未完全披露柠檬酸钾产能。
即使以公司披露的较低产能计算,报告期各期,润普食品柠檬酸钾产能利用率也仅分别为24.51%、24.82%、19.16%、20.01%。
另据披露,公司新厂区2019年开始建设,2020年、2021年陆续投产,主要包括已经建设8500吨/年山梨酸钾生产线(A3车间)等,2019年公司山梨酸钾产能5000吨/年。不知这是否说明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山梨酸钾产能应分别不少于13500吨、6750吨?
而招股书却显示,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山梨酸钾产能分别为13500吨、5625吨。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山梨酸钾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50%、61.05%、48.87%、59.34%,公司山梨酸钾似乎也存大量闲置产能。
据项目验收报告,润普食品“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9000吨/年磷酸二氢钾、9000吨/年磷酸氢二钾、25000吨/年丙酸钙、5000吨/年丙酸钠生产线)”已于2021年8月竣工。不知这是否说明2021年公司已具备年产丙酸钙25000吨、磷酸氢二钾9000吨能力?
但据招股书,2021年,公司丙酸钙、磷酸氢二钾年产能仅分别为18500吨、4368吨。
另外,报告期各期,公司丙酸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7.11%、97.29%、82.21%、77.45%,磷酸氢二钾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4.28%、68.23%、57.96%、23.37%。
据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2020年公司排污许可证范围未包含二氧化硫、颗粒物,但据实际排放数据,2020年上半年公司就已分别排放二氧化硫0.9吨、颗粒物1.15吨。
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显示,公司“废气—氮氧化物”年度许可排放量为18.95吨,此外,据环保局总量部门核定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允许公司排放氮氧化物为8.541吨/年。
而招股书显示,公司“废气—氮氧化物”年度排放极值却为39.95吨。
此外,公司表示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但据环保信息,润普食品为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也存疑问
据项目验收报告,润普食品“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13500吨/年山梨酸钾、6500吨/年山梨酸生产线)”2019年4月获批,2021年2月竣工,项目实际投资1.65亿元;“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9000吨/年磷酸二氢钾、9000吨/年磷酸氢二钾、25000吨/年丙酸钙、5000吨/年丙酸钠生产线)”2019年4月获批,2021年8月竣工,项目实际投资6000万元。
而据招股书,2021年公司在建工程转固金额合计仅2333.66万元。
招股书“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显示,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662.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78%;而据招股书“研发费用分析”处,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合计仅614.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65%。
而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对于研发产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