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东网(原“东方网络”,股票代码:002175)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据该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为2.34亿元,同比增长10.5%;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4.09亿元,而上年同期亏损约为10.8亿元,同比大幅度扭亏为盈。
*ST东网在上述公告中对公司重整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历经八个月时间,2021年12月27日,桂林中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公司资本转增股票按照重整计划的内容划转给重整投资人和相关债权人。相应股票2021年12月27日已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和相关债权人名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科翔高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宋小忠、范美蓉夫妇。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桂林中院《民事裁定书》,桂林中院裁定确认*ST东网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ST东网表示,2021年公司成功实施司法重整。通过实施重整,公司财务结构大幅改善,净资产由负转正,负债率降低,流动性改善。
此外,年审机构对*ST东网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且2021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3.25亿元。对照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故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ST东网目前基本面持续好转,将利好投资者索赔事宜。
2020年11月19日,*ST东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ST东网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民事诉讼9起,涉诉金额合计为13910.99万元。*ST东网在2019年4月26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已经知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5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合计为10236.70万元,达到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该重大诉讼事项已经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而直至2019年8月8日,*ST东网才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基于上述情况,广西证监局对*ST东网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随后投资者陆续以其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交了索赔诉讼。
记者从刘鹏律师处了解到,目前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件法院已经作出二审胜诉判决。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凡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期间买入*ST东网,并在2019年8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
*ST东网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11月届满,现阶段投资者诉*ST东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仍在持续进行中,考虑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律师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