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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盘后,欢瑞世纪(00089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君艳及一致行动人陈援、浙江欢瑞通知,因上述股东与中信证券质押式回购纠纷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信证券据此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上述股东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钟君艳、陈援将被执行的标的分别约为6684.42万元、46544.07万元及债务利息;将查封、冻结、扣押、扣留、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浙江欢瑞款项约为40460.95万元及债务利息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将折价、拍卖、变卖浙江欢瑞持有的49194110股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股票所产生的分红、红股、配股、送股等孽息及衍生权益,所得价款约在40460.95万元及债务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
欢瑞世纪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执行事项涉及的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君艳及一致行动人陈援、浙江欢瑞与中信证券之间的质押式回购纠纷,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二级市场上,在欢瑞世纪披露了2022年上半年业绩报告后,公司股价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截至8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报3.20元/股,较前一交易日又下跌2.14%。
值得注意的是,半年报中欢瑞世纪还针对投资者诉讼事项做出了披露。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计收到704名原告投资者向公司提起的诉讼,涉诉金额约为1.47亿元。截至2022年7月26日,其中453案已和解、二审判决,剩余251案处于审理阶段,尚未判决。公司资产负债表已对该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5641.04万元。
截至2022年7月26日,重庆三中院新增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65件(不含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和解和完结的诉讼),索赔金额共计348.61万元。公司对预计负债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赔付金额为209.17万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买入欢瑞世纪(000892)股票,并在2017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有索赔资格。
律师提示,本案诉讼时效至2022年11月6日届满,在此时效截至之前,符合前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