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朗威股份;证券代码:835569.NQ)曾是一家从事服务器机柜、冷热通道、微模块、T-block机架等数据中心机柜和综合布线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新三板挂牌公司。目前,公司正在冲刺创业板上市。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2019年至2021年)内,朗威股份的国内数据中心机柜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2.81%、11.24%和13.10%,在该市场始终保持1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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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我们研究发现,朗威股份曾经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有4人之多,但如今仅有一人还在。招股书披露公司对关联经销商的销售数据存在自相矛盾。此外,审计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转固、前五大客户合并范围等信息,与招股书披露的相关数据也都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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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人员出现较大变化
签署于2015年12月8日的朗威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当时,公司共有四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时任研发部经理宋琦琦、时任产品设计主管宋云双、时任研发部项目主管蔡小刚和时任研发部新品开发设计员金恺。
但招股书在“核心技术人员”中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8日),朗威股份仅有2名核心技术人员。其中,除宋云双现任公司研发部主管之外,另一位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利擎。至于宋琦琦、蔡小刚和金恺三人,翻遍招股书,不见上述三名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去向,或已从公司离职。
值得关注的是,招股书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中显示,后续被朗威股份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实控人高利擎,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经担任一系列企业的销售经理、监事、副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等销售及管理方面的职务,但从未担纲研发团队的负责人。
或许是为了弥补简历信息披露的不足,招股书在“核心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的奖项及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中又显示,高利擎是公司产品研发总带头人,全面负责公司产品与技术战略规划,在研发方面的主要贡献包括组建并领导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指导和培养技术人才;把握市场和技术的发展趋势,判断产品研发方向;主持与公司主要产品、未来战略技术储备相关的技术开发和工艺改进。
但令人迷惑的是,如果高利擎确如招股书所述,在朗威股份承担研发总带头人的职责,那么2015年在新三板挂牌时,高利擎为何没有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呢?
此外,朗威股份在新三板市场的最后一份年报,即2017年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4月17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时任设计主管宋云双、时任研发部项目主管蔡小刚和时任新品研发设计员金恺,依然与实控人高利擎不沾边。
招股书与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关联经销数据“打架”了
招股书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中显示,报告期内,朗威股份向上海兰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兰贝)、杭州兰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兰贝)等五家关联经销商销售公司自有的“兰贝”品牌综合布线产品。
2019年至2021年,朗威股份向关联经销商杭州兰贝销售综合布线产品金额分别为162.70万元、134.40万元和187.28万元。2019年度,公司向上海兰贝销售综合布线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9.97万元。
但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在“公司‘兰贝’字样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中显示,2019年和2021年,朗威股份向关联经销商杭州兰贝销售“综合布线产品等”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17.88万元、51.35万元和62.95万元。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经销商上海兰贝销售“综合布线产品等”的销售金额为417.72万元。
先比较对杭州兰贝的经销金额。报告期内,招股书披露朗威股份对杭州兰贝的销售金额(162.70万元、134.40万元和187.28万元),比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公司对杭州兰贝的销售金额(117.88万元、51.35万元和62.95万元),分别高了38.02%、161.73%和197.51%!差异逐年上涨,且差异幅度非常显著。
再比较对上海兰贝的经销金额。2019年度,招股书披露朗威股份对上海兰贝的销售金额(509.97万元),比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公司对上海兰贝的销售金额(417.72万元),高了22.08%,差异也比较明显。
更值得关注的是,招股书披露的是朗威股份销售“兰贝”品牌综合布线产品的关联销售金额,但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的是公司销售“综合布线产品等”(不仅包括综合布线产品)的关联销售金额,后者统计口径明显大于前者,但销售金额却都是前者明显高于后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审计报告披露的信息与招股书不一致
招股书在“在建工程”中显示,2019年和2020年,朗威股份“本期转入固定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9198.52万元和13476.50万元。
但审计报告在“固定资产”的“明细情况”中显示,2019年和2020年,朗威股份由在建工程转入的本期增加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金额分别为9865.71万元和13603.76万元。
两相比较,2019年和2020年,招股书披露的在建工程转固金额(9198.52万元和13476.50万元),比审计报告披露由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原值增加额(9865.71万元和13603.76万元),分别低了667.19万元和127.26万元,差异比较明显。
无独有偶,除了在建工程转固金额存在明显差异之外,对于前五大客户的合并范围,招股书和审计报告也各执一词。
招股书在“主要客户群体及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中显示,2020年至2021年,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科华数据;证券代码:002335.SZ)始终为朗威股份合并口径第二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4294.15万元和8780.90万元。
此处科华数据的合并范围包括:科华数据、北京科华恒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华恒盛)、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睿)、上海科众恒盛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众)、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科华)、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新能源)、科华恒盛(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华恒盛)、广州德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德昇云)这12家公司。
但审计报告在“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中显示,上述两年内,科华数据的合并范围仅包括:科华数据、北京科华恒盛、厦门华睿、上海科众、漳州科华、科华新能源、广州科华恒盛和广州德昇云这8家公司。
那么招股书披露的其他4家公司为何要纳入科华数据合并范围呢?有待朗威股份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