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关于支持企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扶持政策》,该政策自2022年5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其支持对象为注册地址和税收缴纳关系在成都市的企业,已享受成都市市同类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的可享受本政策。
扶持政策内容如下
一、挂牌上市奖励
(一)对首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由基础层首次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对发行上市申请被北交所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三)对在北交所首发上市的企业,按实际募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我市的北交所上市公司,一次性给予3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二、融资支持
(四)北交所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按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投入成都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开展并购交易的北交所上市公司,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五)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争取天使投资企业投资,对获得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的挂牌企业,按照实际获得天使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投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500万元/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加大“蓉易贷”“科创贷”“壮大贷”“文创通”等政策性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创造融资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各区(市)县政府]
三、后备企业综合支持
(八)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对接新三板、北交所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九)支持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孵化企业登陆新三板和北交所。对首次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十)鼓励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积极与北交所共建“北交所-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充分发挥四板市场塔基作用,率先按照北交所上市条件,先期孵化、培育企业并审查相关项目,推动更多优质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
(十一)构建市政府部门、区(市)县联动的动态服务机制,精准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强做优,精细化完善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定期梳理北交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问题并制定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二)建立健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拟上市企业历史沿革等相关事项审查确认工作机制,拟上市企业存在的历史沿革、土地、环保、税收、社保、公积金等问题定期提交推进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称,该政策聚焦成都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在北交所上市及融资及再融资,以及企业上市流程中的综合支持配套服务。
主要内容涵盖以下七个方面
(一)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沿用《成都市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6号)新三板挂牌奖励政策,分层次对企业新三板挂牌进行奖励。一是对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或创新层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二是对首次由基础层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即企业首次在基础层挂牌奖励20万元,首次在创新层挂牌奖励或补足至30万元。
(二)对企业上市申请被受理奖励。平移《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8〕10号)中我市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奖励政策,对企业北交所上市申请被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奖励。
(三)对企业首发上市奖励。平移《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8〕10号)中我市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奖励政策,对北交所首发上市及新迁入上市企业及给予最高350万奖励。
(四)支持企业开展再融资。平移《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8〕10号)中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交易奖励政策,对北交所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及并购交易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奖励。
(五)支持企业进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是参照《成都市科技型企业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6号)相关规定,对获得天使投资的挂牌企业给予奖励;二是参照《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成办发〔2020〕44号)中相关规定,对给予挂牌企业投资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三是加大政策性金融产品为企业创造融资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
(六)支持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孵化“专精特新”企业。一是对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给予奖励;二是鼓励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与北交所共建“北交所-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互通机制”。
(七)优化上市工作服务机制。一是完善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将符合北交所定位的拟上市企业纳入后备库;二是建立拟上市企业历史沿革等相关事项审查确认工作机制,加快企业北交所上市流程。
文字/文申
编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