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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朝说
4月20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称,随着出资及股东贷款支付义务的完成,远洋集团与太古地产就颐堤港签署的第二份认购期权及互惠认购期权协议失效。
对于这一事件,有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本月初就有消息流出,大股东正与远洋集团就北京某大型精品综合体项目开展合作,规模约30亿人民币,预计4月底落地。
第二,4月15日,远洋控股联合北京航颐企管,成立北京港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9亿元,持股比例不详;而北京航颐企管也是一家新公司,仅比北京港颐企管早了两天。一般而言,成立新公司的目的,基本都是为某种合作提前铺垫。
第三,在远洋集团与太古地产签署的相关协议失效后,若大股东有意承接堤港项目,将不再有任何法律障碍。
值得一提的是,4月21日远洋集团成功发行2亿美元绿色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3.8%。这笔再融资债券完成后,远洋下一笔美元债到期日为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