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林重(002535)再次因信披问题被调查后,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0年起,ST林重在未经过决策审批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向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郭现生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准确披露,该事项已构成虚假记载。其中,2020年1月至6月累计提供资金14985.55万元,2020年全年累计提供资金40380.90万元;2021年1月至6月累计提供资金31829.87万元,2021年7月至9月累计提供资金1223.14万元。
因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证监会拟决定,责令ST林重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对郭现生给予警告,并处以27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崔普县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实际上,早在2020年8月20日,*ST林重就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彼时,经证监会查明,ST林重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减预付账款1.95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24.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24.41万元,占当期披露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8.72%。
鉴于ST林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事项,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也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此外,负责ST林重2017年报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也被证监会重罚。证监会对其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8万元、处以236万元罚款,并对签字会计师作出给与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在第一次处罚下达后,便有受损投资者以ST林重证券虚假陈述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已于2021年3月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获悉,该部分案件此前已有和解获赔的案例。
由于ST林重两次被调查,刘鹏律师认为投资者的可索赔区间为两个时间段:
(1)第一次处罚决定已经下发的索赔区间具体为:于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1月22日卖出或仍持有ST林重而亏损的投资者;
(2)第二次被证监会事先告知的区间为: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11月1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1月1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刘鹏律师表示,符合上述两个时间段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4月14日盘后,ST林重业发布《2021年度业绩快报》。据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4.29亿元,同比减少52.57%;归母净利润约为-4.28亿元,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约为-3725.96万元。
同日,ST林重披露了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1月至3月预计扭亏,归母净利润为100万至140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03.75%至105.25%。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金得到缓解,产能得到释放,促使产量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加。ST林重基本面是否会持续性好转,目前需等待更多良性信号的验证,建议前期已受损的投资者及时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