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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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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晚间,天海防务(30000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天海防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況。其中,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金海运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89万元,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946.44万元,占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利润总额(21728.41万元)的18.16%。
根据处罚书显示,在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天海防务和相关高管均提起了申辩,要求免于行政处罚。不过,证监会对天海防务以及相关高管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证监会决定对天海防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天海防务,并在2021年1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在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前,就有投资者以天海防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吴立骏律师表示,其代理10名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的索赔案件,已获得法院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