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位高校知名教授因创业,被限高了。
企查查显示,2022年11月15日,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的控股股东——刘某某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向刘某某下发了限制消费令。
(企查查的截图)
(相关资料图)
刘某某还有一个身份,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管理系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官网的履历显示,刘某某1993年9月考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997年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硕士研究生,1999年攻读博士学位,2003年获工学博士学位并留校工作,2010年评为教授。刘某某主要从事数据挖掘、知识管理、语义理解、多媒体信息处理等方面的研究。刘某某主持过科技部2030重大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网络研究院开放课题2项等。
刘某某为何会被限制高消费呢?
要从一笔500万元的优先股说起。
2010年1月,刘某某创办了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
2016年11月,西安投资控股公司以优先股的方式向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投资500万元,优先股设立期限为三年,按照年3%的利率计算利息。几方约定,到期后,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按股本原值及未付股息之和完成赎回。股东刘某某提供个人连带保证担保,并提供名下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3700万股股权作为质押。
刘某某称,这笔500万元的投资,是因2016年西安市科技局将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列入科技扶持计划,并于2016年11月由西安投资控股公司以股权投入方式支持专项经费500万元,为期三年。
2019年11月,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向西安投资控股公司提交《延期还款申请》,申请分期偿还上述500万元的回购资金,并结清利息15万元整。
2020年12月,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西安投资控股公司、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刘怀亮签订了《投资主体变更协议》,约定将西安投资控股公司对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500万元的投资之出资主体变更为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
2021年8月10日,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向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出具《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股权投入资金催收通知单》,要求其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剩余优先股回购资金500万元及违约金汇入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指定账户。
后面发生的事情是,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未能如期还上这笔投资款。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紧接着把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和刘某某告上公堂。
刘某某在法庭上辩称,他作为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大股东,仅是投资人的身份,从公司成立至今,从未曾在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领取过一分钱工资,只有持续不间断的投入。公司因疫情影响,经营每况愈下.....这个时候500万元对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及他个人而言,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2022年6月,西安雁塔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需要支付优先股回购款500万元及违约金,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有权对刘怀亮持有的3700万股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股权进行处置。
另外,因为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提出代偿申请时已经超过担保期限,法院判定刘某某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企查查显示,目前,刘某某是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7.16%,但刘某某不是西安众擎电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黄桷树财经无法判断,这一个案件是否有二审,以及二审是否改判。
但眼见的事实是,2022年7月,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申请立案执行,刘某某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登上了“限制高消费”的名单。
黄桷树财经注意到,西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与陕西派诚科技公司、陕西鑫绿源实业公司、西安市鑫源种猪公司均发生过类似的优先股回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