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个多月,鼎胜新材(603876)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江苏证监局调查、审理终结。日前,鼎胜新材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旭美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为鼎胜新材的关联人;鼎胜新材未按照规定在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对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鼎胜新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鼎胜新材董事长周贤海、资金总监韦敏、时任财务总监宋阳春、财务总监李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至23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买入鼎胜新材,并在2021年12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资料显示,鼎胜新材于2018年4月登陆上交所,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空调箔、单零箔、双零箔、铝板带、新能源电池箔等,产品应用于绿色包装、家用、家电、锂电池等领域。
2021年,伴随下游新能源车需求的爆发和上游锂电原材料相关价格的上涨,鼎胜新材在二级市场获益颇多。鼎胜新材股价在5月底开始一路高歌猛进。2021年9月15日,其股价最高涨至50.79元/股,自2月8日盘中最低价的区间涨幅达373.79%。
自鼎胜新材2021年12月3日发布被查消息后,公司股价一度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截至今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5.0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