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控股股东被判有期徒刑 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判决

发布时间:   来源:大众证券报

新纶新材(002341)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侯毅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侯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公告显示,新纶新材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新纶新材存在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问题,对公司、侯毅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相应处罚。

经深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侯毅及相关当事人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向深圳中院提起公诉。深圳中院依法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新纶新材表示,此判决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侯毅及相关当事人均已经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外,新纶新材还因信披违规面临投资者的索赔。2021年11月,负责审理投资者诉新纶新材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深圳中院已下达示范性判决,确认新纶新材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示范性判决书下达前,公司已与部分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法院判决,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新材,并在2019年6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根据新纶新材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1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亿元至11亿元。新纶新材在公告中提及,公司因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金额合计4.06亿元(包含法院未受理的机构投资者诉讼4388万元),根据公司与代理律师及会计师初步沟通的情况,公司将在本期补计提2亿元左右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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