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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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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昊华能源(601101)发布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次诉讼案件涉案金额约6.74亿元,昊华能源为本次诉讼案件原告,被告山西中博持有昊华能源控股子公司西部能源40%股权。
被告山西中博曾持有第三人西部能源的100%股权,原告昊华能源于2010年受让被告山西中博所持有的西部能源60%股权。现第三人西部能源因股权交割前的事由即2005年低价受让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塔然高勒区红庆梁煤炭勘探探矿权事宜,产生被政府要求补缴探矿权转让差价损失款约6.74亿元。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及《承诺函》约定,该补缴探矿权转让差价款的或有债务约6.64亿元及债务1000万元应由被告山西中博承担,为此原告昊华能源特诉至法院。
昊华能源在公告中表示,由于目前无法判定此案诉讼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更令市场关注的是投资者诉昊华能源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了解到,北京金融法院已于2021年4月就已经受理了昊华能源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法院对该案件的判决赔付金额比例值得关注。
根据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相关法律法规,部分投资者可以索赔。刘鹏律师表示,凡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