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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隆汇
赢合科技(300457.SZ)公布,2021年3月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贵阳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武汉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弗迪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抚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重庆弗迪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签订多份销售合同(或订单,以下统称“合同”),合同标的为锂电池生产设备,合同金额(含税)累计达122,099万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上述公司均为比亚迪子公司或孙公司,属于同一交易对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