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3 月银保监会首次提出鼓励发行蓝色债券后,中国蓝色债券市场稳步发展,相关监管要求逐步完善,发行市场从银行间市场扩大到上交所、深交所。在国家大力鼓励支持下,更多公司选择发行蓝色债券,为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融资,助力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事业。
自2020 年11 月国内首只贴标蓝色债券发行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国境内共发行蓝色债券11 只,发行规模累计达到71 亿元。蓝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领域主要集中在海上风电领域,国有企业在其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蓝色债券的发展可以有效满足企业发展、投资者投资、海洋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现实需求,推动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是我国绿色债券方面的又一次有效实践。国内蓝色债券的相关标准及监管规则承袭绿色债券的体系与框架,策略简评报告:每日热点复盘策略简评报告:每日热点复盘暂时还没有形成独立的标准体系。现行规定强调,蓝色债券的募集资金需主要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并需加强相关项目对海洋环境、经济和气候效益的影响相关信息披露。
聚焦于蓝色债券发行具体案例,“20 青岛水务GN001(蓝债)”
是我国国内首只蓝色债券,同时也是全球首只非金融企业蓝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海水淡化厂扩建;“22 招租G1”是深交所首批蓝色债券,同时也是我国境内市场首只金融企业蓝色债券,主要用于海上风电安装船项目建造。
中国蓝色债券发展已经走在世界前列,拥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与市场。为了更好发挥蓝色债券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可以出台更加详细专业的信息披露标准,完善相关制度;拓宽蓝色债券投向领域,例如生物多样性、海洋环境治理等;鼓励服务于蓝色债券的外部评估机构发展,提升海洋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