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ST尤夫(002427)再次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这是自1月22日,ST尤夫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后第三次发布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ST尤夫在业绩预告中称,预计公司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150000万元至-110000万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3月30日公告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同日,ST尤夫发布的《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截至3月30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目前,该债务均在此前《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或有担保债务清单范围内,实际债权金额分别为3700万元、2300万元,由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受让后对公司进行豁免。ST尤夫表示,通过债权债务重组,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ST尤夫来自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投资者诉讼索赔的压力也不容小觑。
ST尤夫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尤夫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原实控人颜静刚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ST尤夫未将其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金额计入财务报表,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少计负债,存在虚假记载。其次,ST尤夫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等事项。对此,证监会决定对ST尤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21年11月25日,经过一年多的听证及复核,证监会最终对上述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员——时任实控人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
鉴于ST尤夫及相关当事人已被证监会处罚,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醒投资者,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2017年3月29日至2018年1月18日期间买入ST尤夫,并在2018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债权人江西紫宸以ST尤夫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湖州市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截至记者发稿时,公司尚未收到湖州市中院关于上述重整申请的裁定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仍将持续跟踪ST尤夫相关事件的进展,律师也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记者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