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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4月12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提高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即日起北京市暂退保证金比例由80%提高至100%,在暂退范围内的本市旅行社可继续申请暂退至上述比例保证金,补足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据通知,暂退保证金的企业范围扩大为北京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新设立的旅行社可在“旅行社审批系统”中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比例(标准)由应交纳保证金本金数额的80%提高至100%。通过银行担保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保证金等情形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已办理暂退、暂缓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办理完毕暂退、缓交保证金的旅行社应在该时间前将保证金依照《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金额补足。
北京市文旅局表示,为更好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北京市文旅局已优化暂退流程,旅行社可在咨询保证金存储银行并完成材料准备工作后,直接前往银行办理暂退手续。(记者 关子辰 吴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