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为控股子公司东阳滨杭公司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3.85亿元担保,拟为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2.896亿元财务资助。
据公告,滨江集团控股子公司东阳滨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和兴业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7亿元的融资,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5%(最高本金限额为3.85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43,155.64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2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1,345.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4%。
另悉,公司拟为项目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2.896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102.896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20.579亿元)。截至本公告日,滨江集团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592,739.93万元,不存在逾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