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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55亿元。本次申请旨在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保障海航投资及子公司业务及发展的资金需要。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经营性物业贷款、私募、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离岸贷、内保外贷等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
同日,海航投资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机构基于会计专业判断,关于子公司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定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据悉,2021年4月28日,海航投资全资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王敏荣、张志强等三方签署新的《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然而,自大连飞越入伙大连众城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即2020年8月10日)起已满一年,海航投资全资子公司大连飞越尚未成为大连众城普通合伙人;且海航投资也尚未收到年化9%的投资收益(9000万);王敏荣、张志强也未按约定履行增加对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至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出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