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601101)3月15日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距离公司上次公告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情况刚过去一个月,最新的索赔人数和金额都有大幅增长。
昊华能源在公告中称,自2022年2月1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66名原告起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37.27万元。鉴于该等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截至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以及相关撤诉裁定书,累计收到502名原告起诉公司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9679.58万元。
昊华能源索赔案的缘由起自证监会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的立案调查。经过为期一年多的调查,昊华能源于2021年11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因公司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被行政处罚。
据公告显示,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2015年2月10日,昊华能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在此次会上告知与会董事,此次收购,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后,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为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直至2019年12月27日,昊华能源才公告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虽然昊华能源是2011年11月才被证监会处罚,但是北京金融法院在证监会尚未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就受理投资者维权案件。这打破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类案件立案受理时,须以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为前置条件。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醒还未起诉的受损投资者,凡是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无论在2019年12月28日后是否卖出,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证监会的处罚下达,为后续案件审理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记者 许立婷